各系、各班: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志愿者在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校的志愿者队伍在校团委和志愿者协会的领导下,日益走向成熟,正在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他们为学校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12月5日——国际志愿人员日来临之际,为了大力宣传、赞扬和倡导志愿精神,使青年学生进一步认识青年志愿者这个先进组织,让志愿精神深入到每一位青年学生心中,同时进一步扩大我校志愿者规模和影响力,经校团委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募新志愿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募时间: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5日;
二、 招募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班规,服从校团委和志愿者协会的管理,认同校志愿者协会章程;
3:具有公益精神和奉献意识,不计报酬,自愿参与校园、社会公共事务、互帮互助、助孤扶弱、关爱学校成长、社会应急、公益慈善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4:在同学中具有威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三、 招募程序:
1、 校团委、志愿者协会向全校发出招募通知;(时间:11月1日)
2、 学生书写加入志愿者申请书(内容:自己对志愿者的认识,加入志愿者的动机和目的,加入志愿者以后自己的行动方向,以及个人简介等,时间:11月2日——11月27日)。
3、 班主任签字,班主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字,并将其名单和申请书交所属系审核。(时间:11月28日——11月29日)
4、 系团总支书记对各班交上的名单和志愿书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校团委。(时间:11月30日——11月31日)
5、 校团委集中各系、各班名单,为其进行2个课时培训。并发放《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时间:12月2日)
6、 校团委召集各系、各班召开志愿者宣誓大会,通报新志愿者发展情况,新志愿者宣誓,校领导及各系团总支书记为新志愿者颁发志愿者证书、佩戴志愿者徽章。(时间:12月5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志愿者协会
校团委
201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