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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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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胸卡办理及补办事宜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21   点击数:

关于学生胸卡办理及补办事宜通知

各系:

学生科将进行本学期第一次学生胸卡办理及补办事项,现通知如下:

1、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8:45—10:10,在2号教学楼门口对各系2014级新生(含插班生)进行集中照相,各系统一提供名单及相关资料。

2、2014年3月25日—28日,各系以系为单位统一对本系学生胸卡进行补办,制成表格,标明学生系别、班级、姓名,同时收工本费4.5元/人。

学生科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学生胸卡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规范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自律意识、集体意识、职业意识,学校实行学生佩带胸卡制度。

一、胸卡是我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和标志,对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学校配发一次胸卡。

二、学生要正确使用胸卡。进出校门、宿舍、教学楼、餐厅,在校内参加集会、集体活动,都必须佩带胸卡。胸卡应该挂在胸前。

三、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胸卡,不能污损,不得转借其他同学,禁止转借校外人员。如有丢失,应尽力查找。确实无法找回,应在每周三、周五下午放学后补办,工本费由学生自己负担。

四、学生一人一卡。发现不佩带、一人多卡、转借他人等违反规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好记录。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五、班主任负责学生胸卡佩带制度的落实,各系负责学生胸卡佩带制度的管理。学生佩带胸卡的情况列入学生考核和班集体考核。

六、学生毕业或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等原因离校时,应将胸卡交回学校。

七、学生胸卡由学生科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其他人员无权办理。

八、本规定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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