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5日是第27个国际志愿者日,按照省、市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将于当天开展“2012年‘12.5’国际志愿者日 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一、活动主题:
普法宣传惠民生,志愿服务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5日上午8:50-11:00
1、各文明单位12月5日早8:30前准备就绪,8:50正式开始。
2、各文明单位11:00前不准撤离。
三、地 点:
体育场东门外(解放路西侧)
四、参加单位:
辖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五、活动内容:
开展法制宣传、医学专家咨询等活动,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办公证等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索要欠薪、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陈列普法宣传展板。每个文明单位制作2块普法宣传展板(规格:2.4m*1.2m),展板内容自定(以普法宣传为主,也可结合本单位特色。各单位要有志愿者队伍标志的队旗或门旗,队(门)旗上有明显的标志“XXX单位志愿者服务队”)。并派出3名以上志愿者,由主管领导或文明办主任带队(桌椅自备)。
2、设置法律咨询台。由新乡市司法局协调相关单位,指派3-5名精通法律的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免费为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过往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办公证,处理劳务纠纷等。
3、各单位志愿者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现场解答群众的各种咨询。中心医院、人民医院要在现场设置专家咨询台,解答群众医疗纠纷方面的问询;中心血站要派出一辆采血车,现场接受志愿者和群众的义务献血。
4、临主、次干道的文明单位12月5日当天要把相关活动标语口号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
5、邀请新闻媒体采访,邀请新闻记者参加采访活动。(市文明办)
六、活动要求:
国际志愿者日是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各文明单位要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精心制作普法宣传展板,派出本单位志愿者队伍中精干人员参与志愿者日行动,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单位还要将志愿者服务形成常规化活动,要定期开展适合本单位特色的志愿服务行动,掀起我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新高潮。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保存和上报活动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区文明办邮箱:wbqwmb@126.com。市、区文明办将把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和评选的重要依据。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卫滨区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2012年11月29日
